发票通平台用户使用协议及隐私政策

欢迎使用发票通平台!

本《发票通平台用户使用协议及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票信息”)及用户(以下称“用户”或“您”)之间就使用发票通saas平台及发票通客户端(以下简称“发票通平台”)服务共同缔结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有效契约。

在您开始使用发票通平台及相关服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发票通责任的条款、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此类条款将以加粗的形式提示您注意;当您按照发票通平台登录页面提示, 在使用您已有的发票通及或其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账号登录发票通平台时阅读并点击同意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且同意与发票通平台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您点击同意时生效。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登录并及时联系发票通平台或其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

一、协议名词解释

用户:指成功开通发票通账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签署了本协议并使用发票通或其关联公司账号登录发票通平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也包括渠道客户和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的企业。

国票信息:指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公司:国票信息的分子公司或者国票信息母公司投资的其他公司。

发票通平台:指发票通电子发票服务云平台、发票通智慧财税生态赋能平台,简称发票通平台。

本"软件"及“服务”:由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发。本"软件"及“服务”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与本"软件"及“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为国票信息独立所有,受中国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公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战略合作伙伴:指与国票信息以及关联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合作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国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二. 账户管理

如您需要开通发票通平台帐号,必须向发票通平台提出申请,经签署服务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后,由发票通为用户开通平台账号,在您使用发票通及或其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前,阅读并点击同意本协议即成为发票通的用户。 您应按照发票通平台要求提交相关主体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联系人姓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否则发票通平台有权拒绝向您提供相关服务。您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并承诺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以便发票通平台与您进行及时有效联系。若您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存在不正确、不完整、不真实时,发票通平台享有取消您账号资格并随时终止为您提供服务的权利。发票通平台通过您提交的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等一切后果,应由您完全自行承担。

三. 服务内容

3.1发票通平台服务
(1)您使用国票信息的税控设备提供的云端开票、单据管理、发票归集、基础信息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等相关服务;您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国票信息使用您企业名称、税号、企业公章模板为其申请电子发票专用章CA证书,此授权有效期与用户合法注册的其他账号有效期一致。您在此郑重承诺并保证其所提交的所有申请信息和材料均真实、有效、完整、合法,否则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发票通平台保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向您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询和打印等基础服务。发票通平台向您提供电子发票相关增值服务项目,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对增值服务明码标价,不会强制向您提供或强制您购买增值服务项目。

3.2.“发票通客户端” 服务您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国票信息通过“发票通客户端”进行以下操作:读取税盘信息;打印电子发票开票二维码;生成并显示或打印纸质发票开具上传信息的二维码;向税务局申请开通电票服务并使用发票通完成电票开具;直接调起打印机驱动进行纸票打印;记录和使用用户数字证书密码和税控盘口令;修改、替换和升级软件等其他相关操作。

3.3.发票数据抽取和备份服务
(1)您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国票信息对您的进项和销项发票数据进行必要的采集、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析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增值税发票服务。国票信息理解并认可您的发票数据为用户自身的业务数据,您对该数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国票信息享有使用权。
(2)当您有贷款申请时,我们会根据银行办理贷款的需求,将您在发票通平台的产生的发票数据共享给金融机构为您提供贷款服务。
(3)除本条第(2)款情形外,未经您明确授权或同意,国票信息不会将您的发票数据披露给非金融机构和非关联公司或者用于其他目的,但以下情形除外: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您业务数据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国票信息有义务配合并向行政、司法或其他国家机关第三方披露。

3.4本"软件”及“服务”不含有任何旨在破坏用户计算机数据和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恶意代码,不含有任何跟踪、监视您计算机和或操作行为的功能代码,不会监控您网上、网下的行为或泄漏用户隐私。

3.5.您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协议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您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不得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
(2)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
(3)对于本"软件"相关信息等,未经国票信息书面同意,用户不得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擅自借助本"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等。

3.6.使用本"软件"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并遵守本协议,对于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您负全部责任,一概与国票信息及合作伙伴无关,导致国票信息及合作伙伴损失的,国票信息及合作单位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并有权立即停止向其提供服务,保留相关记录,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7.本"软件"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您利用本"软件"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可能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您的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等。因此,国票信息提醒您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使用者资料的保护意识,要注意加强密码保护,以免遭致损失和骚扰。

3.8.非国票信息自主开发或授权第三方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建议您不要轻易下载、安装、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国票信息无关。

3.9.国票信息保留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政府要求的需要而披露任何信息,或由国票信息自主决定全部或部分地编辑、拒绝张贴或删除任何信息或资料的权利。

3.10."软件"的替换、修改和升级:国票信息保留在任何时候为您提供本"软件"替换、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同时,您在此同意,为提高用户体验,国票信息有权将其他相关产品绑定在本“软件”上供您进行下载和安装。

3.11.本"软件"及“服务”可能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是受到合法授权的。因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国票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国票信息不对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提供客服支持,若您需要获取支持,请与该软件或技术提供商联系。

四. 隐私政策

4.1发票通平台收集您信息的情形

1.当您在发票通平台注册激活发票通平台账号、登录发票通平台并完成产品及或服务的认证过程中,您可能需要向发票通提供相关用户信息,其中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法人信息、银行账户、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税号、企业联系人信息、企业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税控设备信息,这些基本用户信息用于注册、登录、绑定账户、密码找回时接收验证码,并且作为您与发票通指定的联系方式之一,用来接受相关业务通知(如新品上线、服务变更等)和服务跟踪。

2. 您使用发票通平台产品过程中会收集以下的信息
(1)税控设备信息:发票通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使用中授予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税控设备相关信息,包含税号、盘号、企业名称、纳税省份、开票限额等。
(2)经营数据信息:发票通会通过具体的功能,采集到您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授权,采购方,供货,订单,配单,入库,发票财务等相关信息。
(3)日志信息:当您使用发票通的平台或客户端提供的服务时,发票通会自动收集您对发票通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作为有关网络日志保存。例如您的搜索查询内容、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电信运营商、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及您访问的网页记录等。

4.3发票通平台如何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发票通不会向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您的用户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对外提供: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发票通会向其他方提供您的用户信息。
(2)在法定情形下的对外提供:发票通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仲裁需要,或按行政、司法等监管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提供您的用户信息。
(3)在您主动选择情况下共享:您通过发票通平台订购产品及或服务,发票通会根据您的选择,将您的订单信息中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共享给相关产品及或服务的提供者,以实现您的交易及售后服务需求。
(4)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之间共享,因您可以使用发票通平台账号登录发票通平台、使用发票通平台的产品及或服务,为便于发票通基于统一的账号共同向您提供产品及或服务,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信息或保护发票通或其他用户、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您的信息可能会在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之间共享。发票通只会共享收集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发票信息、订单信息、税务信息。
(5)如果您有贷款业务,为帮助您办理贷款,我们会根据银行办理贷款的需求,将本协议4.1里面提到的采集数据共享给银行金融机构,以帮助您得到更好的贷款需求。
(6)向授权合作伙伴提供:发票通可能委托受信赖的合作伙伴来提供服务,因此发票通可能会向合作伙伴提供您的某些用户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优化用户体验。发票通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对外提供您的用户信息,并且只会提供服务所必要的用户信息。发票通的合作伙伴无权将您的用户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五. 风险承担

1.您理解并同意,“发票通平台”仅为您提供发票接收、开具电票、发票查验、开票管理、报销单管理等功能的平台,您必须为自己注册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传送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发票通”及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国票信息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您须对自己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国票信息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国票信息等额的赔偿。如果您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本服务,请立即向国票信息举报或投诉,国票信息将依本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2.用户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国票信息享有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变更、暂停、终止或撤销的权利,您需承担此风险。

六. 法律责任与免责

1.国票信息特别提醒用户注意,国票信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国票信息拥有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断软件授权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如有必要,此类修改或中断会以通告形式公布于国票信息网站页面上,请用户及时关注网站消息。

2.您不当使用本"软件"及“服务”包含的国票信息发票通进项管理服务、销项管理服务、发票通客户端、数据抽取和备份服务而导致的任何违反约定、侵犯他人权利、侵犯发票通的版权或知识产权或造成自身或他人的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均由您自行负责,国票信息概不对造成的损失负责,亦不对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您造成发票通损失的,应对国票信息因此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您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您同意赔偿国票信息与合作伙伴、关联公司或者战略合作伙伴的所有损失,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国票信息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

4.使用本"软件"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您所在位置、您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您已经知晓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国票信息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您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非因国票信息本身的原因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国票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6.因技术故障等不可抗事件力影响到服务的正常运行的,国票信息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您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国票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知识产权声明

1.除本服务中涉及广告的知识产权由相应广告商享有外,国票信息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国票信息所有,但您在使用本服务前对自己发布的内容已合法取得知识产权的除外。

2.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国票信息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国票信息所有。

3.国票信息在本服务中所涉及的图形、文字或其组成,以及其他国票信息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以下统称“国票信息电子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国票信息所有。未经国票信息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国票信息电子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用户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国票信息电子标识的行为。

4.上述及其他任何国票信息或相关广告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国票信息或相关广告商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5.除本服务条款明确规定外,未经国票信息及/或其他权利人事先明确书面同意,您不得为出版或发行或为任何其他商业目的以任何方式(包括“镜像”)将本服务的任何部分及任何内容复制、再制、重印、上传、发布、公开展示、编码、翻译、传输或散布至任何其他计算机、服务器、网站或其他媒介。

6.国票信息授予您不可转移及非专属的使用权,使您可以通过发票通平台或相关的设备使用目标代码(以下简称“软件”),但您不得(也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创作衍生作品、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或以其它方式破译或试图破译源代码,或出售、转让“软件”或对“软件”进行再授权,或以其它方式移转“软件”之任何权利。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修改“软件”,或使用修改后的“软件”。

7.国票信息有权在所有由平台提供的功能界面标注“此功能由发票通平台提供”或“此功能由国票信息提供”等相关版权信息。

八. 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国票信息有权变更、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的免费服务或收费服务,终止后对您在使用期间的数据存储,国票信息有权自行处理。而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根据法律规定您应提交真实信息,而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2)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3)按照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九. 其他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您和国票信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国票信息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您正确提交注册程序所需的资料并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在“发票通”与用户之间成立并生效。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法上的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从您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服务起至您注销止。

3.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发票通平台及国票信息享有。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