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通关联账号登录协议

在开通发票通关联账号登录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下述许可协议条款。一旦您点击确认本协议,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法实现发票通关联账号登录功能。

一、签约主体

1.1、本许可协议的缔约方为发票通平台和用户(“您”),本许可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二、服务开通方式

2.1、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使用发票通关联账号登录:用户登录发票通平台并输入账号密码,确认关联后,可使用发票通关联登录账号功能。

2.2、发票通平台仅根据用户纳税人识别号、登录名和密码来确认使用服务商服务的用户身份。用户应妥善保管纳税人识别号、登录名及密码,并对其使用及其遗失自行承担责任。

三、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3.1、确认关联后,即认为用户认同关联账号的操作行为,产生的数据等。

3.2、用户保证其使用发票通关联账号登陆服务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通过关联账号登录服务及服务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的、真实的,不侵害发票通平台和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3.2.1、禁止复制、开发发票通平台授予的使用权限;

3.2.2、禁止复制和模仿发票通平台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

3.2.3、禁止未经发票通平台许可基于关联账号登录服务、服务或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3.3、用户不得对发票通平台关联账号登陆服务的任何部分(软件产品、页面标识、服务品牌、资讯、信息)进行复制、翻译、修改、适应、增强、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或作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用户同意约束其有必要使用关联账号登陆服务的员工遵守前述之义务,并就其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就如同用户自身违反一样。

3.4、用户在开通服务前,应仔细了解服务的各项功能,审慎阅读服务的操作说明或使用说明,开通成功后用户严格按照服务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说明使用服务。

3.5、用户同意在使用发票通关联账号登录服务的同时,接受发票通平台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3.6、用户理解并同意,发票通平台关联账号登录服务因现有技术限制,可能存在瑕疵,如因网络问题或产品瑕疵导致服务无法按指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的,则用户了解并同意,发票通平台或其它责任人所需承担的唯一责任就是延长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期限,延长的时间应相当于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服务的时间。

3.7、用户同意将发票通平台关联账号登录服务用于其功能所指向的合法的目的和用途,并不进行任何竞争性、破坏性或非法的使用。

四、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

4.1、发票通平台保证其所提供的关联账号登录服务稳定可靠,负责服务的系统调试、开通、优化、升级和扩容工作。

4.2、服务商负责及时对服务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并向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五、终止

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通平台有权在提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终止用户使用服务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1.1、用户在某关联账号到期后,发票通平台会自动终止相应的关联账号登录服务 ;

5.1.2、用户违反本协议有关保证、同意、承诺条款的约定,且自发票通平台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六、不可抗力

6.1、如果由于黑客攻击或政府管制或网络通讯瘫痪等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见的事件,发票通平台和用户均确认此属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下,用户同意发票通平台无须对合同的延期履行、不能履行承担任何责任。

七、法律及争议解决

7.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发票通平台(即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运营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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