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感谢您使用发票通OFD阅读器的服务!

您在使用发票通OFD阅读器(以下简称发票通OFD)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请您一定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

1.服务条款的确认及接受

1.1 发票通OFD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和运营权均归属于深圳市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其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1.2 您确认所有服务条款并使用发票通OFD时,将视为您同意本协议,表明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本协议将构成您与深圳市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主办的发票通OFD(包含发票通OFD移动客户端、在线开放平台及其他现在或未来开发或升级换代的自有平台、网站https://www.fapiao.com/,以下合称为“发票通OFD”)之间直接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同时您成为发票通OFD的正式用户。

1.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发票通OFD运营需要,发票通OFD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一旦以任何形式公布在发票通OFD相应平台上则立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您应不时关注发票通OFD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如您不同意本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停止使用发票通OFD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发票通OFD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各项内容,包括发票通OFD对本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

2.服务协议

2.1 发票通OFD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发票通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提供,若您对发票通OFD服务的具体内容有疑义,可致电发票通客户服务电话(400-991-7699)予以询问。

(2)本隐私政策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如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排斥本隐私政策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服务。

2.2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发票通OFD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发票通OFD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2.3 发票通OFD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或升级,此类情况发生之前,发票通将会提前通过短信、平台消息公告或推送等不同方式向您发送提醒通知。

2.4 免责声明:因以下情况造成发票通OFD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发票通OFD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4.1 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2.4.2 用户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2.4.3 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发票通OFD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2.5 第三方责任:若您在使用发票通OFD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过程中,因可归责于第三方的原因而导致您遭受损失的,则发票通OFD会协助您与第三方解决问题,为您提供帮助与支持。

3.隐私保护

3.1 在您使用发票通OFD服务时,发票通OFD会收集您必要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ID号等),您对此予以理解并确认同意。发票通OFD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设备资料等。但在以下情况下,发票通OFD可能会披露您的信息:

3.1.1 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3.1.2 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3.1.3 以学术研究或公共利益为目的;

3.1.4 为维护发票通OFD的合法权益,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

3.1.5 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4.用户行为规范

4.1 您同意接受发票通OFD、发票通关联公司、或发票通授权的第三方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相关服务推广信息。

4.2 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4.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发票通OFD系统;

4.4 不利用发票通OFD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5 如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发票通OFD及其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发票通OFD有权根据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发布的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使用发票通OFD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发票通OFD有权禁止该用户设备ID使用。同时,发票通OFD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4.6 您须对自己在使用发票通OFD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发票通OFD首先承担了因您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发票通OFD等额的赔偿;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责任。

5.知识产权

5.1 发票通OFD依法享有发票通OFD服务平台相应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它专属权利等,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发票通明示授权,上述资料均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5.2 发票通OFD为提供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辅助材料)的全部权利均属于发票通OFD,未经发票通许可,您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侵犯发票通OFD合法权益的行为。

5.3 您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发票通OFD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

5.4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发票通明确的特别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发票通OFD的信息内容,否则,发票通OFD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5 发票通OFD所刊载的资料信息(诸如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等),均是发票通OFD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发票通OFD上所有内容的汇编是发票通OFD的排他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发票通OFD上所有软件都是发票通OFD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6.法律适用

您在使用发票通OFD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7.纠纷解决

您与发票通OFD均同意,因本协议解释或执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以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地点为深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如您主动点击“同意”,则本协议将立即生效,并构成您和深圳市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主办的发票通OFD之间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请您再次确认已全部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协议。

扫码关注

关注微信公众号